关于成立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海师〔2014〕7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精神,大力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决定成立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等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林 强
副主任:梁 广 王 颖 王彦才 黄俊平
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中心运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黄俊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菊梅、黄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海南师范大学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