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于今年7月举办2017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初步掌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基本适应高校教师角色;以人为本,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
新分配或调入我省高等学校工作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人员。
各高校报送的培训对象必须为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或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聘用人员。各高校务必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培训对象资格。中心随后将会同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高校进行抽查复核,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培训时间
(一)报到时间:2017年7月8日
(二)上课时间:2017年7月9日——2017年7月16日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4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教师职业素养: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以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为主线,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通过专题讲座体现出对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人文关怀,丰富岗前培训内容,突出岗前培训的实效性。
(三)教学实践:组织每位新进的青年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课、讲一次课。备课、讲课安排可与每年新进教师考察时的试讲结合进行,由各高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五、培训方式
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主要是教育理论部分,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
(二)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是凸显研究型岗前培训的关键,是体现对青年教师人文关怀、促进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基础。中心高度重视并紧密结合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实际需求组织好专题讲座。
(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关键环节,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校本培训。
六、培训考核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采取教考分离、闭卷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评卷。
(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小论文各1篇。课程论文成绩记录在岗前培训成绩表中。
七、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我中心将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中心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从体现对新教师人文关怀的角度,提供切实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报到、上课、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已参加过2016年(仅限2016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今年可不参加现场培训,只需参加补考,且只需补考不及格的科目,已及格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补考与2017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同时进行。
(五)请各高校于6月26日前将《2017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2017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登记表》报送到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海南师范大学第二办公楼201室)。电子版《2017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发送至hnspzx@163.com。
联系人: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5809252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http://f.hainnu.edu.cn/2017/0601/20170601040944196.xls
2、2017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登记表http://f.hainnu.edu.cn/2017/0601/20170601040950595.doc
3、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参考教材
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