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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2013-09-27 10:05:00   来源: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使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有效地提高高校青年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其具备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科学知识,增强教书育人的技能,明确教师的职责和行为规范,以适应高等教育和发展的要求,特就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岗前培训的对象与范围:
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新补充到我省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室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一律必须参加岗前培训,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是上述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也是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
    二、岗前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用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执行,总学时不低于110学时。
   1、主要课程(培训班必开课程)
    (1)高等教育学
    (2)高等教育心理学
    (3)高等教育法规
    (4)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2、专题讲座或专题报告
    为了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帮助青年教师拓宽思路,掌握基本教学技能,较快地进入“教师”角色,在培训期间,安排若干个专题讲座和报告。(如中西方高等教育比较;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多媒体组合教学没计;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与教学评价;微格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组织与课堂教年教师科研入门等)
    3、组织教学观摩
  聘请教学理论和实践水平较高的教师行课堂示范教学,组织学员观摩学习。
    4、课堂教学实践(对专任教师要求)
    由学员所在高校院、系(教研室)安排组织实施。要求学员于岗前培训班结束之后的两周内,在工作单位就自己从事的教学工作写出一个合格的教案,并根据教案讲授一次(一至二节)成功的试讲课)。
    5、普通话水平测试(待条件或熟时组织实施)
    三、岗前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
    1、全省高校岗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领导和部署,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2、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培训过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选聘优秀教师授课;建立必要的考勤制度;加强教学管理;负责培训班结业考试的考务及阅卷工作。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批办理,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应及时将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颁发到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将证书发给合格者本人。学员登记表(记录学员成绩及培训期间表现的鉴定)由学校人事部门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四、岗前培训形式
    从2000年起,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在海南师范学院进行,培训采取中脱产学习的方式。培训时间在每年8至9月间,为期2至3周。各高校应提前做好计划和安排,首先确保当年新补充到校任教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各高校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报送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便及时安排培训计划。
    五、岗前培训的规范化要求
     1、培训内容——每期岗前培训班都应严格按照规定开设课程,保证授课时数,确保教学质量。
     2、培训教材——统一采用教育部人事司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等四本教材。
     3、教学大纲——参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执行,主讲教师应根据《纲要》的要求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和指导学员的考前复习。
     4、主讲教师——岗前培训四门课程应选聘师德好,业务精,教学经验丰事的教师担任主讲,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
     5、考试命题——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纲要》统一组织命题。
     6、岗前培训的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课堂讨论等其它学习活动中的成绩。
     7、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授与合格证,当期不安排补考,但可自费参加下一期培训班。若第二次参加培训后仍不能取得合格证,则应调离教师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六、岗前培训的收费标准
参照省物价局对同类培训班的收费标准,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按380元/人的标准收取学费,教材资料费及住宿费另收。学员的学费由所在学校负责;交通、住宿费用及伙食补贴的标准按有关件规定执行,教材资料费由学员自己解决。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特别要合理安排好新教师的工作与学习。在新教师报到时,检查并督促他们按时参加培训,集中精力完成岗前培训的学习任务。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认真总结岗前培训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高校师资队伍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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