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于今年7月举办2025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升师德水平、育人能力及实施课程思政的能力;掌握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适应高校教师角色;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
新入职或调入我省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等),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人员。
各高校报送的培训对象必须为本校在编在岗或聘用的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人事档案在本校或省内人才代理机构)。各高校务必严格把关,审查培训对象资格。中心将会同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高校报送的培训名单进行复核,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高校培训名额详见《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不包括补考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5年7月6日-16日,各教学点培训时间不同。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理论、高校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4门课程教学,重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二)高校教师职业素养:根据高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线,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育人能力和水平。
(三)教学实践:组织新教师开展备课、说课、讲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训练实践活动,由各高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五、培训方式
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主要是教育理论部分,以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
(二)专题讲座。精选培训主题,通过专题讲座,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新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关键环节,由各高校通过校本培训自行组织实施。
六、培训考核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采取教考分离、闭卷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评卷。
(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论文各1篇。
七、有关要求
(一)中心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岗前培训工作,提供切实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报到、上课、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已参加过2024年(仅限2024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今年可不参加集中培训,只需参加补考,且只需补考不及格的科目,已及格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补考与2025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同时进行。
(五)参加培训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可全程参加培训及考试。
(六)请各高校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参训学员办证照片汇总表(含补考学员)》(附件4)(每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注明学校+姓名)报送到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实验楼310),并将电子版《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学员2寸照片(含补考学员)(需与附件4提交的纸质照片一致,文件命名为学员姓名,不需要备注学校名称)发送至hnspzx@163.com, 邮件名称命名为:学校+岗前培训材料。
(七)因培训统筹安排需要,各高校务必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选派学员,并在指定教学点参加培训。
联系人:符老师0898—65815985
附件:附件1 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各学校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3 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 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参训学员办证照片汇总表(含补考学员).doc
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