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海南师范大学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8月1日,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1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2015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通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正式批准海南师范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和生态学四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热烈祝贺海南师范大学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8月1日,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15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2015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通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正式批准海南师范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和生态学四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